服务对象
通过护士资格考试并受聘于济南市卫生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办理护士首次注册
1、集体办理护士首次注册
卫生医疗机构应当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手续。
集体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与个人办理所需材料相同。
2、个人护士注册
(一)所需材料:
(以下资料必须使用A4纸,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正反面打印,1份)(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纸上)(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聘用证明(附件2)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7、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具的健康查体证明(附件3)
8、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9、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报告复印件或实习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实习证明加盖实习医院公章或护理部章)(附件4)
注:首次执业注册应在通过护士资格考试3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办理时除以上材料以外,还需提交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交市卫生人才中心进行审核。
2、材料经审核无误后,交与卫生厅注册办公室进行二次审核确认。
3、申请人在材料递交后的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证件办理窗口领取护士执业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材料送审时间:每周三下午13:00-16:30
地点: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
公交站点:生产路北口(30路、K57路、66路、K68路、84路、K95路、K107路、112路、BRT1号线)
附件: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护士聘用证明.doc
3、山东省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doc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习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