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年度全市农村卫生室
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卫生局,枣庄高新区财政局、卫生局:
为落实2009年度全市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枣庄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定于11月中旬对全市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各区(市)申报的2009年度规划建设的600所农村卫生室,按照实际建设数量逐一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根据《枣庄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枣庄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试行)》(枣卫字[2008]64号)进行验收。
三、验收办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账目)、查看现场的方式进行。
四、验收程序
1、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区(市)关于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总体情况的汇报,座谈了解卫生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2、查阅资料(账目)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规划、卫生室产权归属(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或能证明产权关系的合同原件)、建设资金管理、审计及竣工验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镇街为单位,每所卫生室的材料须完整齐备,复印件交由评审组存档备案)。
3、现场查看主要包括:卫生室的选址与布局、业务用房整修、基本设备配置、执业许可及一体化管理情况。
五、验收人员分组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卫生局联合组成三个验收评审工作组分赴各区(市)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束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拨付市级补助资金,评审得分情况计入市政府对各区(市)政府2009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石 蕊 李 可 袁丽颖 褚庆良 王 晔
验收区(市):滕州
验收数量:315
第二组:张 党 王国柱 吕显宇 张 晋 褚宏伟
验收区(市):山亭区、台儿庄区、高新区
验收数量:135
第三组:吕 嫣 王明亮 柴 峰 张 斌 高继宝
验收区(市):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
验收数量:150
六、时间安排
验收评审总的时间为11月16-20日,由各组组长与被验收区(市)做好衔接,确定具体验收时间。
请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09年全市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评审验收情况表》(附件1)及《2009年全市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评审情况表》(附件2),加盖区(市)财政局、卫生局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分别报市财政局社保科和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
附:市级验收报表.xls,于11月10前将电子版上报到电子信箱:W3319376@TOM.COM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