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卫规财[2010]1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医疗单位:
为落实全省卫生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我市卫生统计网络系统,全面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根据《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卫生统计直报工作是各级卫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推进卫生改革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法定义务。今年卫生统计工作在年报的基础上增加了季报表和月报表,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医疗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卫生统计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备专职统计直报人员和设备,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保证卫生统计直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直报数据真实性。各单位对通过直报系统审核的数据要做好合理性、真实性的审核,杜绝漏报、迟报、错报、照抄上年度统计数据及不符合客观逻辑的现象,确保数据质量。同时认真进行统计分析,为各区(市)、各单位制定卫生政策和规划提供动态信息。
三、加强培训,认真督导。各区(市)要通过举办学习班、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统计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提高直报数据质量。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级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按要求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质量审核,并及时报送统计数据。要转变旧的统计工作方式,卫生局管理员和基层单位统计直报人员要定时登陆卫生统计直报平台查看系统管理员发布的公告通知,以便及时了解上级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和目标。
五、建设统一的网络数据接口。今年卫生统计增加了“出院病人”统计项,要求统计出院病人的详细资料。如手工填报,工作量十分繁重。省卫生厅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要建设统一的网络数据接口,以便统计汇总。请各单位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