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卫生强基”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枣卫函[2011]29号
各区(市)卫生局,枣庄矿业集团公司生活卫生中心,局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的“卫生强基”工作,决定召开全市“卫生强基”工作座谈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时间、地点
5月12日(星期四)14时,市卫生局第二会议室,时间半天。
二、参加人员
各区(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局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市卫生局“卫生强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三、交流发言
每个区(市)、单位提交“卫生强基”工作书面材料1份,发言交流时间不超过5分钟。
枣庄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