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卫生局
枣卫规财(2012)10号 |
关于对2011年以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区(市)发改局、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进中央支持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保证建设进度及资金安全,经研究,市发改委和市卫生局将于近期对全市2011年以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2、项目开工及建设进度情况;3、累计完成投资情况;4、项目手续完备情况;5、工程建设管理情况;6、资金管理情况等。
重点对挪用专项建设资金、建设进度缓慢、至今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督导。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督查人员
由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联合组成督查组,深入到各区(市)、市直相关医疗单位进行检查。
四、时间安排
10月下旬实地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区(市)、各相关单位做好自查和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对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缓慢、配套资金落实不力、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项目,抓紧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自查报告请于10月29日前报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检查结束后,将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市发改委社会科:韩建立 3314360 zzfgshk@126。com
市卫生局规财科:张 斌 3319376 w3319376@163。com
枣庄市发改委 枣庄市卫生局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