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卫宣(2013)11号
关于举办首届“卫生杯”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大企业、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文化建设,丰富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展示卫生工作者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经研究,拟定于7月中下旬举办枣庄市卫生系统首届“卫生杯”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枣庄·激情唱响
二、参赛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各大企业及民营医院广大卫生工作者,具有一定演唱水平、身体健康并适宜比赛者,性别、年龄不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各单位推荐参赛选手原则上不超过3名。
三、比赛报名
1、报名办法:各参赛选手填写比赛报名表(附后),务必注明参赛方式、参赛曲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2、报名时间:各参赛单位请于2013年6月17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市卫生局宣传科(zzwsxc@163。com),纸质版报名表交到市卫生局宣传科。
四、比赛方法
1、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上场,均演唱1首歌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超长扣分;
2、本次比赛将聘用专业评委,采用评委现场打分、当场亮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3、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五、评分标准
1、演唱技巧:参赛选手的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和对作品的理解完整的表现出来。
2、台风:参赛选手的形象、化妆、服装、表演大方得体,具有较好的舞台艺术风格。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应为系统内工作人员,非本系统人员报名参赛的,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参赛资格或比赛名次。
2、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旋律优美,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参赛曲目中、英文均可,演唱方法不限。
3、演唱可采取独唱、对唱、重唱等多种形式;伴奏可采用自唱自奏、他人伴奏、伴奏带等形式;每个曲目参赛人员总数不得超过5人(含伴奏人员)。
4、鼓励原创,酌情加分。
5、参赛选手须服从比赛组织指挥,遵守赛场秩序。
七、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初步定在2013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区(市)卫生局、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组织发动、认真报名排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白衣天使良好的社会形象。
附:全市卫生系统首届“卫生杯”歌手大赛报名表
枣庄市卫生局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全市卫生系统首届“卫生杯”歌手大赛报名表
姓 名 (组合名称) | 人 数 | |||
演唱形式 | 年 龄 | |||
性 别 | 演唱曲目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 部门 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演唱形式是指独唱、对唱、重唱等;2、如为组合,性别可填写“X男X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