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济宁高新区社发局、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部: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调查摸底工作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精神,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全省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基本情况,更好的制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责任到人,实事求是,确保本次调查反映的数据真实、有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制,明确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此项调查,要组织乡镇卫生院成立调查组,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市卫生局将组织专家在调查过程中进行督导,对完成的调查表进行质控,并对每个乡镇的调查表进行5%的抽样复核。
三、严格审核,及时修订。参与调查的人员要充分理解调查内容,对每项内容均要认真、如实填写。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逐日检查当日已完成的调查表,发现漏项、错项要及时纠正,保持原始资料的清晰、完整,核对结束后,工作人员和核对人员须在已完成的调查表上签字。市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村卫生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请一并填报。
各县市区要结合调查,全面分析当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以县市区为单位形成调查报告。将调查工作报告和调查表加盖公章后于8月26日前报市卫生局农卫科。
联系人:郑瑶
联系电话:2314984
电子邮箱;jnswsjnwk@126。com
附件:1、山东省行政村卫生室设置情况调查表
2、村卫生室基本情况调查表
3、乡村医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4、农村卫生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网址:http://www.sdws。gov。cn/html/2011/9/14/201109140947348593.html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