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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泰安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泰安市卫生人才网:有关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公告:各县市区卫生局,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卫生中心(处),泰山管委卫生环保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及省属驻泰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泰安市卫生局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全

各县市区卫生局,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卫生中心(处),泰山管委卫生环保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及省属驻泰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卫生依法行政,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与服务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做好卫生法制工作,为全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一)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医护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增强全行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检查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2010年全国放射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学习卫生法、遵守卫生法的意识和水平。

(二)切实推进卫生依法行政。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认真实施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执行对企业检查备案制度、首次不罚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泰安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三)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结合“两好一满意”活动,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搞好卫生监督考核评议,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着力解决影响卫生监督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做好行政复议与诉讼工作,及时纠正不当的卫生许可、处罚等行政行为。二、大力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建设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执法取证工具的装备配置,保证办公、办案和执法检查等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综合执法能力。充分发挥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监督机构为枢纽,行政村卫生监督网点为前沿哨所的三级基层卫生监督网络作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全面开展,常抓不懈,全面提高我市卫生监督执法整体水平。三、实施医疗机构巡查督导公示制度,加大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行为,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对涉及规范医疗机构行为的20部卫生法律法规14个方面的工作实行巡查督导制度,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市级监管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不少于2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现场量化打分反馈检查情况,及时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以适当方式通报巡查督导情况和查处违法行为情况。实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制度,设立市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在医疗机构悬挂写有卫生监督执法责任人姓名、职责、电话等内容的公示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服务。加大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依法执业自律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适时举办全市医疗机构巡查督导工作启动仪式。四、以学校等人群聚集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传染病防治督导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明确和落实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全市麻疹、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人群聚集场所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同时,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预防院内感染、消毒管理、疫情报告等防治传染病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五、全面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场所监管效率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为,加大公共场所监管力度。在所有游泳场所、80%以上的住宿业和60%以上的美容美发业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在其他公共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开展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召开全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流动现场会。六、加大供水单位的监管力度,提高供水水质卫生质量严格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加大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等供水方式供水水质的监督监测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按照省住建厅、卫生厅《关于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供水单位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42项常规水质指标和64项非常规水质指标,市级集中式供水单位的64项非常规水质指标要确保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各县(市、区)要充分做好准备,确保供水单位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64项非常规水质指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七、以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贯彻落实《泰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市、县的职业病防治网络,提高产业工人健康监护水平。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以煤炭、建材、化工等为重点行业,以粉尘、有机溶剂为重点危害因素,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执行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健康监护制度,落实职业病人定期治疗康复待遇,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加大职业卫生预防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提高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率与竣工验收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依法执业水平。八、建立完善卫生监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6个县市区卫生局、两矿集团卫生处、泰山管委卫生环保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确保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明确处理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按照及时受理,依法调查处理,按时办结反馈的原则,对举报投诉案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卫生局对举报到市级(含市级)以上部门的案件和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全程跟踪调查处理。九、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做好市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能调整。在职能调整未到位之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履行好餐饮服务行业、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不出任何问题。按照省卫生厅、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继续开展好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保持在97%以上,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十、其他工作及要求认真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达100%,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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