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生局
(2012年3月26日)
我市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紧紧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卫生厅的要求, 2011年2月13日--18日,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对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管理,措施得力。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定出台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办公室及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问责制度、项目督导检查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考核评估及一系列管理制度,资金到位及时,严格管理,各项措施到位。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健康运行。
1、健康档案开展规范,电子健康档案全面建立。2011年10月底,截止去年10月底,我市共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占常住人口的 95%,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5 %,重点人群管理率达到93%,其中,孕产妇规范管理96%,0-6岁儿童规范管理率9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8%,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93%,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率95%。电子健康档案城市建档率达到91%,借助新农合平台建立了农村居民电子档案,建档率89%。
2、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健全,基本设施齐全,健康教育计划符合实际,总结及其评价制度记录完整,工作开展全面。能定期播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资料齐全,健康教育活动开展频次符合要求,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及时。
3、预防接种及传染病工作良好。及时为0-6岁儿童建立了预防接种卡(证),建卡建证率100%。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达到98%以上。建立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进行疫点处理。能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法定报告传染病无漏报;能够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能结合本地人群特点开展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的健康知识宣传,能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咨询服务。
4、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工作开展顺利。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立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科,并有专人负责两项工作。基础设施配备较全,充分利用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作为平台为妇女、儿童服务,孕产妇管理率、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5、老年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老年查体资料齐全,辅助检查项目基本得到落实。2011年,全市共为老年人健康查体 万人。
6、慢病管理日趋规范。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得到落实,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每年能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检查。并能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提供4次空腹血糖检查,每次随访后能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7、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完善。能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病情评估、登记、建档并进行分类管理。全市共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
8、卫生监督协管和减盐控高血压综合干预服务初见成效。能够积极开展卫生事件报告,协助开展卫生安全巡查和职业卫生咨询服务。大力开展了高血压与食盐摄入量相关因素的调查,并对重点人群进行了相关宣传和指导等干预措施。
9、省级项目进展顺利。15-49岁妇女、冠心病患者、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率,残疾人康复指导率逐步提高。
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来,群众的健康知识需求愈来愈大,掌握程度也越来越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满意率逐年上升,达到96%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主要 发现一下问题:
一是健康档案的设计还存在一定缺陷。电子档案重点管理人群转正常管理时,不能转,造成平时工作困难。
二是健康教育形式落后,缺乏比较专业的健康教育人员。
三是由于客观原因,大医院进行的新生儿产后访视个别不能与乡镇及其妇幼保健机构及时资料衔接。
四是老年人查体,个别乡镇查体项目有漏缺。
三、下一步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把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组织力量深入项目执行单位,采取跟踪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在检查中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管理,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同时加大对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考核制度。强化对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使其正确了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熟练掌握公共卫生服务技能,提高档案资料的质量。要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完善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四)加强对重点人群管理督导。加强对慢性病患者、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管理,提高重点人群管理质量,在完整性和规范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确保重点人群管理到位。
(五)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工作管理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将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务实、能干的卫生人才队伍。
附件: 2010年度各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成绩 [点击浏览该文件:报省考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