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驻泰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实施我市“六五”普法和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定今年4月份开展全市第十七个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普法进程,打造法治文化,服务幸福泰安
二、时间安排
从4月1日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四、活动内容
1、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2、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根据实际,组织1至2次集中宣传活动,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内容,形成强大的普法宣传声势。
3、举办法制学习讲座。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制讲座或法制培训活动,推动“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4、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市普法办组织的法治书画笔会和书画展,编排演出法制文艺节目;通过诗歌、散文、书法、绘画、专栏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5、进一步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各单位已建成的法制宣传栏、普法网站等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改进宣传形式、充实宣传内容,提升宣传品位。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创新形式,搞活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努力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督导,搞好总结。市卫生局将对所属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度活动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全市工作开展。各单位请将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于2012年5月8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联系电话:6991463 电子邮箱:taswsjfjk@163。com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