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2009年度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七日
关于2009年度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函[2009]8号)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9]7号)精神,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将于5月23日举行,山东考区的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医学类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公共卫生专业等。
3、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报考范围
卫生系统所有单位,包括医学院校、医疗卫生行业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考试语种
英语、日语。
四、考试时间
㈠2009年5月23日上午9:00—11:40。
㈡考试顺序
9:00—11:00 笔试部分
11:00—11:10 收发答题卡和试卷
11:10—11:40 听力部分
五、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㈠网上报名: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09年4月1-19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lindalemus.com/wsj/)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负责。
㈡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从网上打印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
㈢现场审核:考生于4月19-20日到山东省医学教育协会(地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401室,联系人:孙德峰,电话:0531-67873131)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审核后当场返还)及身份证复印件(A4纸)1份;
2、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
3、1寸免冠照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同一底版,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4、考试费 460元。
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LPT)是为全国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和选拔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等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的外语水平测试。希望各单位广泛发动,力争使我院有更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并通过LPT考试,通过上述渠道赴境外学习进修,促进我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附件: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报名表
国 际 合 作 处
200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