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卫发〔2011〕23号
各市(区)卫生局,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根据上级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有关要求及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服务人民群众”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之一。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就是以民生为重,以服务为先,从各自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确保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卫生行业是关系千家万户幸福、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行业之一,在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队伍建设,引导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有效载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本单位特点,把为民服务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立足本职,开拓创新,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使创先争优成为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明确“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要紧紧围绕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以“为民服务”为主题,以“三好一满意”、“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文明示范窗口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四比四看”、“三亮三创三争”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抓手,结合各自实际推进和完善正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各类活动,组织和引导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当优秀服务标兵。
㈠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境界。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作为卫生系统的根本宗旨,坚持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医疗卫生工作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㈡着力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形象。要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本领,改善服务质量。要切实加强卫生系统作风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医疗卫生工作者向先进典型学习,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㈢着力落实医改任务,提升服务能力。要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深化医改结合起来,在落实医改任务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要紧紧围绕深化医改的重点工作,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在落实医改任务、服务群众健康中创先争优。要不断推进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和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㈣着力践行公开承诺,提升群众满意度。要立足卫生行业和岗位特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把践行公开承诺与推动落实惠民政策、办好利民实事、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满意的健康服务。
三、严格把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㈠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综合运用召开恳谈会或沟通会、电话随访、调查问卷、发放征求意见表、网络征集意见、进门入户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群众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中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和不足。
㈡建立整改台账。认真汇总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分门别类细化梳理,深入进行归纳分析,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找准服务群众的方向和着力点。在此基础上,可与“三好一满意”活动整改相结合建立整改台账,详细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实行项目负责制,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在服务窗口的显要位置设置展示板、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㈢解决突出问题。要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小事、具体事入手,突出为民服务主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注、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㈣开展评议点评。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把服务水平、服务成效交给群众评判。要广泛通过群众回访、投票评议等方式,接受群众评价,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党组织不能评先树优。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适时开展点评,提出改进意见。
㈤健全长效机制。将开展活动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群众欢迎的经验做法,把为民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措施纳入本地、本单位工作规范,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体系。要不断巩固公开承诺、上级点评、群众评议等活动成果,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成为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共同价值追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
㈠落实领导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行业指导责任,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新一轮承诺事项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㈡加强分类指导。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三好一满意”活动、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其他工作的关系,根据不同类型窗口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要求。要加强活动调度和督查,对搞得好的,要引导他们巩固提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处于中间状态的,要激励他们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对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认真督促其解决问题,提升服务水平。要建立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㈢深化党群共建。要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充分调动职工、团员、妇女群体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形成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
㈣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在为民服务实践中涌现出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见贤思齐、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市卫生局政工科(联系电话:5300009,邮箱:whwszg1203@163。com)。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活动 方案
威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