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卫财〔2012〕17号
各市区卫生局,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相关单位要尽快组织自查,按照要求开展定级工作,对第二级以上(含第二级)信息系统报属地公安机关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拟定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的信息系统,由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威海市卫生局后,统一报厅信息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论证、评审。各单位要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于2012年8月20日前,填写《卫生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情况上报表》,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二、各市(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局直各单位整改方案,于2012年11月底前报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审查。
三、各市(区)、局直各单位每年第四季度,要认真总结全年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20前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联系人:梁海涛、韩杰;联系电话:5300016,电子信箱:info@whws。gov。cn。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