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卫生系统控烟考核及奖惩办法(试行)
东港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学校、各镇街道卫生院。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平时考核由控烟办公室,在卫生系统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东港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要求,不定期组织考核和暗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控烟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及烟具。
三、奖惩措施
1.年底开展各单位控烟情况评比,对达到无烟医疗机构标准,并建成无烟单位,在检查和暗访中未发现违反控烟规定的单位进行表彰。
2.公立医疗机构和预防保健单位在检查和暗访中发现违反禁烟规定或被举报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扣除目标考核分值等处罚。对首次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2次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3次及以上违反规定的在给予通报批评的同时扣除目标考核分值1-2分。并通过卫生局网站予以通报。
3.在省、市级检查和暗访中被查出问题曝光的,进行通报,并直接扣除目标考核分3分;单位领导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被评为优秀。
四、有关事项
1.区卫生局成立控烟督查小组,将对各单位控烟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暗访,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2.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责任,将责任落实到科室、个人,制定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各项控烟措施落到实处。
3.各单位的控烟考核奖惩办法参照本法制定。
4.区卫生局监督举报电话:8829160
5.本考核奖惩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东港区卫生局控烟工作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东港区卫生局控烟工作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汉敬德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焦自锋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厉彦宝 党组成员 卫生监督所所长 医政科科长
赵 敏 人事科科长
安佰玲 卫监基妇科科长
张 岩 区新农合管办副主任
卜庆金 区爱卫办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