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卫生院,各中心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区管各民营医院:
为确保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1〕2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考试考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管理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2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及时间安排: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核。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区管各民营医疗单位、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于2012年2月10日到东港区卫生学校进行现场确认,东港区卫生学校汇总后于2月13日到市卫生学校进行复核。
区卫生学校联系电话:2276205
(三)现场确认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一致);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请各考点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三、收费标准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时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四、准考证打印
2012年4月25日-5月19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5月18日之前到市卫生学校打印。
五、考试时间安排
2012年5月19日9:00-11:30 专业实务
2012年5月19日14:00-16:30 实践能力
六、成绩发布
1.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2.成绩合格证明由市卫生学校培训处统一下发,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切实加强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领导,区卫生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有关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卫生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报名工作,特别要做好报名条件的确认工作。认真做好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对于报名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索贿受贿、损害考生利益等违法乱纪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