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2011年度护士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省以上驻莱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关于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和《关于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为人才发〔2011〕34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至2011年3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自行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15日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2.地点:市卫生局医政科(市政府大楼410房间)
3.莱城区、钢城区卫生局辖区内考生将相关报名材料交至区卫生局,经区卫生局初审后,于2011年3月11日前集中报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市直医疗机构考生备齐相关报名材料后,由本单位于2011年3月9日前直接报市卫生局确认。
4.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非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两份,一份放入档案袋中,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考生应留存复印件,用于护士执业注册时使用)。
⑸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2.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两份,一份放入档案袋中,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由毕业学校统一提交毕业考生情况证明、实习鉴定证明、学籍证明。
3.外省学校毕业生另须提供所属毕业院校的学籍档案。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每人分装1个档案袋。
(三)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
(四)报名费用
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时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五)准考证打印
2011年5月4日-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护士资格考试是各级卫生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严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由于考试报名工作各流程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符合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报名。各单位应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要抽调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负责报名工作。特别要对考生的毕业证书逐一核实,严防持伪造学历以及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报名审核。市卫生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将通报批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