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2013年1月30日-2月25日,凡符合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各区、各经济园区、各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护士考试报名现场报名工作,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13年在校毕业生由市卫校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的报名材料于2013年2月21-22日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三、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档案袋内,另一份贴档案袋封面,两份均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属区卫生局管辖的需同时加盖区卫生局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用照片一致);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卫生局报名。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卫生局报名。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张,复印材料均反正面复印,每人一个档案袋,装入报名材料逐级报送。
四、收费标准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