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国家卫生人才网:有关做好2012年执业护士考试报名时间工作的公告:关于做好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1〕2号)、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5号)、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护考办[2012]1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1〕2号)、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5号)、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护考办[2012]1号)及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为认真做好我县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流程
㈠网上预报名
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求,今年考试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全国规定报名时间2012年1月29日至2月12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
中国卫生人才网填写申报资料,按要求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
照片),填写完毕后提交并打印填写后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两份,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确认。请妥善保管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考生对自己用户名和密码的使用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公章全称,无单位者填写“苍山县”,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县辖区。(二)现场确认
各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两份后仔细核对,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各单位将考生材料及考务费收齐,并填写《2012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于2012年2月6日-7日上交县卫生局医政科现场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交费、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考生的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非在校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县卫生局报名。
1. 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贴在档案袋上,一份装入档案袋内);
2.本人毕业证书及报到证原件、复印件,3+2专科还需提交3年制中专毕业证或中专证明(需备注入学时间段及专业并盖中专学校公章);
3. 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鉴定表原件;
4.网上学历查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另行获取一查询码写在该证明上,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实);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与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白色背景,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放照片的服药袋注明姓名、单位及身份证号)
7.外省中专学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籍档案、报到证原件、学校证明、花名册复印件盖公章。
8.考务费,代市卫生局收取,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上交材料要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粘贴档案袋,另一份装入档案袋内与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印在同一张A4纸上)订一起。所有原件装订在一起,顺序为:报到证-毕业证-学历查询证明-实习鉴定表-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校生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由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自2010年4月25日至5月19日考前,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发布
㈡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考试成绩单,由考区下发至考点,考点下发各报名点,报名点在收到成绩单后尽快发至考生所在单位。
四、工作要求
㈠各单位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及身份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为不在本单位工作考生加盖公章、提供虚假证明。特别是要对考生的毕业证书逐一甄别真伪,严防持伪造学历以及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发现考生持伪造学历报考的一律没收毕业证,并移交公安机关。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㈡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考试报名工作流程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漏报、迟报的考生无法补报,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各单位及时通知考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材料。
㈢请各单位把本文件公开张贴,让所有适宜报名人员认真学习网上报名的有关政策,做好网上报名并提供确认材料。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