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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新余卫生网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新余卫生网:有关印发《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公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1、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2、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任务 二OO七年三月十二日附件1: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量化管理,确保2007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一、考评方式:由市卫生局负责抽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2、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任务

二OO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量化管理,确保2007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方式:由市卫生局负责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照确定的工作目标与任务,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民意测评、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全面考评,由局考评小组根据考评情况提出考评等次,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二、考评等次:分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和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

三、奖惩细则:

1、计划生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者不能评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

2、省级“群众满意医院”年度考核达标加10分,未达标扣10分;市级“群众满意医院”年度考核达标加5分,未达标扣5分;获省部级单项奖加10分,获地厅级单项奖加5分。

3、医疗卫生机构被评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市卫生局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经费来源及收支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政策,主要奖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副职;目标管理考核不达标单位者,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奖惩兑现:

按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奖励政策与处罚办法予以兑现。

五、本办法由局考评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

附件2:

200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任务

一、市人民医院

(一)医疗费用控制目标:门诊人均费用控制在95元以下,住院人均费用控制在3200元(特殊耗材及放疗费用除外)以下,药品占全院业务收入比例控制在46%以内,单病种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二)医疗质量控制目标:(1)医院感染发病率控制在10%以内;(2)临床用血成份率达到95%以上;(3)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发生,医疗纠纷发生数比去年下降20%。

(三)医院管理目标:(1)“群众满意医院”抽检与年度考核达标;(2)充实医院管理内涵,抓好职工职业道德与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医学人文素质;(3)做好新农合定点医疗管理工作,为参合对象提供优质服务;(4)抓好“济困病房”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措施;(5)加强城北仙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争创星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严格医院收支管理,无违反财务纪律现象发生;(7)无违法行医行为发生。

(四)技术创新目标:(1)完善和推广十大医疗新技术,各科室专项技术年度考核100%达标;(2)提升心脏外科手术质量,加快器官移植等新技术项目引进;(3)加强ICU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危急重症病人抢救成功率。

(五)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工作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坚决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发生;医疗服务投诉较去年下降。

(六)其它工作目标:(1)加快推进新院建设项目,确保门急诊、医技大楼土建工程年内封顶、住院大楼主体工程完成50%;(2)抓好荷兰政府贷款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早投入使用;(3)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4)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市中医院

(一)医疗费用控制目标:门诊人均费用控制在70元以下,住院人均费用控制在2550元以下,药品占全院业务收入比例控制在48%以内,单病种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二)医疗质量控制目标:(1)医院感染发病率控制在8%以内;(2)临床用血成份率达到95%以上;(3)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发生,医疗纠纷发生数比去年下降20%。

(三)医院管理目标:(1)“群众满意医院”抽检与年度考核达标;(2)充实医院管理内涵,抓好职工职业道德与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医学人文素质;(3)做好新农合定点医疗管理工作,为参合对象提供优质服务;(4)抓好“济困病房”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措施;(5)医院所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与服务符合规范要求;(6)严格医院收支管理,无违反财务纪律现象发生;(7)无违法行医行为发生。

(四)技术创新目标:(1)完成局级以上科研课题9项(含立项);(2)加强中医内涵建设,重点建设好1-2个中医特色专病专科。

(五)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工作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坚决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发生;医疗服务投诉较去年下降。

(六)其它工作目标:(1)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2)力争通过三级乙等医院复评,并成为全省骨干中医院;(3)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市妇幼保健院

(一)医疗费用控制目标:门诊人均费用控制在65元以下,住院人均费用控制在2000元以下,药品占全院业务收入比例控制在44%以内,单病种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二)医疗质量控制目标:(1)医院感染发病率控制在8%以内;(2)临床用血成份率达到95%以上;(3)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发生,医疗纠纷发生数比去年下降20%。

(三)医院管理目标:(1)“群众满意医院”抽检与年度考核达标;(2)充实医院管理内涵,抓好职工职业道德与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医学人文素质;(3)做好新农合定点医疗管理工作,为参合对象提供优质服务;(4)抓好“济困病房”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措施;(5)严格医院收支管理,无违反财务纪律现象发生;(7)无违法行医行为发生。

(四)技术创新目标:加快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与推广,完成市级科研鉴定项目2项。

(五)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工作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坚决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发生;医疗服务投诉较去年下降。

(六)其它工作目标:(1)抓好门诊大楼规划、装修改造,确保新住院大楼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2)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3)新增医疗设备300万元以上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4)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传染病管理目标:(1)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2)完成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发现任务数9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率达80%以上,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任务数792人,完成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监测1万人次,娱乐场所干预工作各项指标达标;(3)完成结核病防治任务数917人(其中初治涂阳病人数417人,复治涂阳病人数104人,重症涂阴病人数84人,初治涂阴病人数171人,复治涂阴病人数141人),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追踪到位率95%以上,病人家属筛查率85%;(4)加强吸毒人员管理,指导渝水区建立吸毒人群固定针具交换点,各项指标符合标准。

(二)计划免疫管理目标:加强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以县为单位“五苗”接种率达90%以上,乙肝首针接种及时率达85%以上,分宜县经省厅计划免疫评审90%达标;麻疹、白破疫苗补充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万以下。

(三)卫生应急目标: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均达100%。

(四)卫生监测目标:放射防护卫生监测率达95%以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

(五)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工作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六)其它工作目标:(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2)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

(一)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目标: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抽检计划,及时发布产品抽检结果。

(二)卫生监督工作目标:(1)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五病”调离率100%,健康证、培训证持有率达95%以上;(2)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监督2次以上,生活饮用水监督覆盖率100%;(3)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监督覆盖率力争达80%以上;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率达95%以上;(4)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理监督覆盖率100%,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和托幼机构的卫生监督覆盖率100%;(5)大中型餐饮业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

(三)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目标:(1)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不发生因监督不力引发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得到及时处理,查处率100%;(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理率均达100%。

(四)查办案件工作目标:查处违法案件结案率95%以上。

(五)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工作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六)其它工作目标:(1)争取列入第二批利用中央补助的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3)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市紧急救援中心

(一)基础建设目标:(1)抓紧办公大楼基础工程和辅助设施建设,争取尽快投入使用;(2)抓好医疗急救通讯指挥系统建设与设备安装调试,建立“120”统一调度指挥平台。

(二)医疗急救管理:(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紧急救援应急机制,制定紧急救援专项预案和工作程序,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制,认真收集、处理、贮存急救信息;(3)组织开展急救业务培训和急救医学的科研、学术交流,加强急救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急救站(点)的业务指导与管理;(4)抓好急救网络建设,认真落实院前急救职责,科学分配急救资源,保证急、危、重症病人能得到及时救治。(5)加强与各急救站(点)的交流与沟通,做到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

(三)其它工作目标:(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2)无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3)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七、市中心血站

(一)血液质量控制目标:(1)血液质量抽检合格率100%,血液采集、制备报废率小于0.5%,血液过期报废率小于1%;(2)力争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100%;(3)成份输血比例达95%,争取开展手工分离血小板;(4)检验报告差错率为零,及时率100%;医疗废弃物消毒毁形处理符合率100%;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的提供、维护合格率100%;血液、原辅材料、采供血环境的监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率100%;(5)参加国家、省检验质量控制考核成绩优秀,确保血站质量体系建设经卫生部验收一次性通过。

(二)其它工作目标:(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2)无血液安全差错事故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3)新建一个献血屋或购买一辆献血车,解决人民群众献血难和库存量不足的问题;(4)力争在一个乡镇率先开展无偿献血工作;(5)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八、市健康教育馆

(一)农民健康教育:开展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抓好文明村镇健康教育示范村工作。

(二)学校健康教育: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开课率以班级为单位达10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社区健康教育:抓好社区健康教育示范小区建设,保证每户居民拥有1-2种宣传资料,力争有一个健康教育示范小区达到市级标准。

(四)医院健康教育:抓好医院候诊、就诊、住院、院外健康教育,为门诊、住院病人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指南报》,做到人手一份。

(五)厂矿健康教育:抓好企业工人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以及女工保健工作,单位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率达90%以上;积极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养生保健提供服务,并开展一次卫生知识竞赛活动。

(六)健康教育宣传:(1)积极做好健康教育专题宣传,督促做好音像材料播放、登记及信息反馈工作;(2)利用多种渠道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禽流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病知识宣传,积极参加各种“卫生日”和“三下乡”的宣传咨询活动;(3)抓好窗口单位控烟工作,创建市级无烟单位2个。

(七)其它工作:(1)做好春秋两季全市统一灭鼠和夏季灭蚊、灭蝇、灭蟑螂为主的病媒生物防治消杀工作;(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无违法乱纪现象;

(3)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九、市第六医院

(一)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合理控制门诊人均费用和住院人均费用,药品占全院业务收入比例控制在55%以内。

(二)社区卫生目标:(1)完善社区医院相关制度及运行机制,建立重点人群健康档案;(2)社区常住人口的社区预防保健主要指标处于良好水平;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计划免疫接种率不低于95%,5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管理率不低于95%。

(三)其它工作目标:(1)至少与一所市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3)无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5)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十、市城西医院

(一)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合理控制门诊人均费用和住院人均费用,药品占全院业务收入比例控制在55%以内。

(二)社区卫生工作目标:(1)完善社区医院相关制度及运行机制,建立重点人群健康档案;(2)社区常住人口的社区预防保健主要指标处于良好水平;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计划免疫接种率不低于95%,5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管理率不低于95%。

(三)其它工作目标:(1)至少与一所市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3)无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考核达标;(5)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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