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卫人字[2009]1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人事局:
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9]第137号),经研究,决定开考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院管理4个非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全省统一的合格证书,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日期及专业安排表
考试日期 | 考试专业 | 专业代码 |
5月9日-10日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51 |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52 |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171 |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172 | |
医院管理(中级) | 173 |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时 间 |
基础知识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备注: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分别共用试卷。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9年度全省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登入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月7日至19日。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月9日至21日。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具体参照《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2008]332号)规定的要求执行。各设区市卫生局、人事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负责审核,资格审核截至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审核完毕后,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
四、其他有关问题
1、报名考试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中央驻赣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及省直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局报名并参加考试。
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在异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到该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
2、自2009年4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8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统一打印准考证。
3、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人事厅
二00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