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同意,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医学高校招聘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8名),临床医师8名。
2.吉安妇幼保健院(2名),儿内科1名、妇产科1名。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市妇幼保健院2个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医学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市第三人民医院8名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医学院校二本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应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均需专业相应对口。
(6)招聘对象2013年8月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医师资格证。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委托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请咨询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2)报名时间: 5月15 日上午9:00。
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学科专业报名人数需达到1:3(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高层次人才的报名人数需达到1:2)方可开考。
2.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关专业或技能测试。
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3.考察:对进入考察人员由市人保局、市卫生局、用人单位向学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4.体检:签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到市卫生局报到,由市人保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5.公示:市人保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卫生局和市人保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毕业生,可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派遣到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编办、吉安市卫生局负责办理聘用、上编、工资、人事代理等手续。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局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