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各区市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07]661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食品卫生法》,掌握食品卫生知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07年11月1日-7日二、活动主题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三、宣传内容(一)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善餐饮业卫生状况。(二)加强食品卫生控制,预防食物中毒。(三)大力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四)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卫生意识。(五)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五大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煮透做熟、保持温度、用水和原料安全)。四、具体要求(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早制定宣传周活动计划,将宣传重点放在餐饮业卫生管理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卫生热点问题上,同时与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二)11月1日,市卫生局将组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卫生局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食安委、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出席现场宣传活动。其他地区卫生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并邀请有关领导参加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媒体支持、群众监督的互动氛围。(三)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食品卫生意识,增强全民食品消费信心。要围绕宣传主题,深入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餐饮单位等地,开展悬挂宣传横幅或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四)请各地于11月2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卫生局法制与卫生监督处,联系人:王海光,联系电话:83603755(兼传真),E-mail:wanghg2005@yahoo。com。cn。 附件:1、宣传周宣传口号 2、宣传周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1:2007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宣传口号一、《食品卫生法》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二、《食品卫生法》保护您的身体健康三、食品卫生,法律保障四、《食品卫生法》关系你我他五、减少食物中毒,保障大众健康六、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促进经济发展七、食品卫生无小事,您的健康是大事八、吃放心食品,保百姓健康九、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十、让百姓吃得放心十一、吃出健康,吃出安全十二、食品卫生,连着你和我,连着千万家十三、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十四、树立正确营养理念,养成良好饮食习惯附件2:《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工作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工 作 内 容 统计结果 备 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次数 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参与人次 其中:政府领导参加人次 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消费者参与人次 发放宣传材料份数 电视新闻报道次数 电视专题报道次数 当地报纸报道篇数 悬挂宣传横幅条数 张贴宣传标语条数 其他形式(请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