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卫生局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文件
关于印发《西宁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
活动指导检查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织,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党支部、西宁
昆仑医院党支部:
现将《西宁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六日
西宁市卫生系统
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卫生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市委和局党委对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宁市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办法的通知》(宁创字〔2010〕0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办法。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检查,及时掌握我市卫生系统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意义全员明确、实践活动全员参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切实调动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活动目标。
二、主要方式
(一)检查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一是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二是集中检查。市卫生局创先争优活动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分组对全市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集中检查。三是随机抽查。按照检查内容,针对全市卫生系统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各检查组选择有针对性、典型性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活动分级进行,市卫生局创先争优活动检查组负责对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及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检查内容
按照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动员部署、全面争创、深化提高、完善机制四个步骤分别依次进行检查。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动员部署情况。查看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内设机构,看是否按时召开动员会,参加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党组织书记是否亲自做动员讲话,明确专人负责开展该活动。
2、制定方案情况。查看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上级的工作要求,是否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操作性,进行公开承诺,有无特色活动、创新载体等,是否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是否联系重点、难点单位。
3、组织学习情况。查看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部署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集中上党课、党员自学等活动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心得体会,先进典型经验学习交流,党员的学习笔记等。
(二)全面争创阶段
1、查看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召开分析评议会,制定党组织创先目标和党员争优计划情况。
2、查看开展“规定动作"的活动情况。具体查看全市《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对党的忠诚教育”活动、“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教育”活动、“立足岗位做奉献”实践活动、“服务群众促和谐”实践活动、“亮牌示范促发展”实践活动和开展评优表彰活动等“六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效。
3、查看开展“自选动作’’的活动情况。具体查看各部门各单位如何围绕中心工作,从各自实际出发,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开展主题鲜明、突出实践特色的活动情况。
(三)深化提高阶段
1、树立宣传先进典型情况。查看各部门各单位如何按照要求、对照标准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典型的影响力。
2、对比先进找差距情况。查看各部门各单位如何对照标准,根据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有效措施,强化整改情况。
3、强化工作抓提升情况。查看各部门各单位如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强化工作提升水平,进一步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情况。
(四)完善机制阶段
1、工作总结。查看各部门各单位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提炼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制定改进措施的情况。
2、考核评议。查看各部门各单位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考核情况,对考核情况采取何种适当方式在党员和群众中进行评议。
3、完善机制。查看各部门各单位将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整理归类情况,并积极研究,不断完善,探索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情况。
同时,检查组还要对各部门各单位档案资料部分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创先争优活动文件、通知、简报等存档是否规范;检查有无活动信息、图片、展板图片等。要对各部门各单位宣传氛围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宣传栏、橱窗、标语、横幅是否有创先争优活动内容;本部门本单位局域网等宣传媒体上是否有创先争优活动的最新动态和文章;是否每月在西宁市卫生局网站、西宁卫生信息等媒体上有活动的宣传稿件刊发。
四、考核评定
检查组将按照检查办法和要求,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情况逐项评分,满分100分。(80分-100分为好、70分-8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及市卫生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在检查中,各部门各单位要实事求是的为检查组提供真实,准确,详细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3、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指导检查工作,全面检查了解和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实践活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4、对考核评定的结果要进行通报,评定结果差的基层党组织要写出书面的情况汇报及整改措施。
附件1:
全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情况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 评分 标准 | 得分 | 主要特色和不足 |
动员 阶段 | 组织机构 | 6 | | |
思想发动 | 6 | | |
实施方案 | 7 | | |
领导讲话 | 6 | | |
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 | 6 | | |
特色活动 | 7 | | |
领导联系点 | 6 | | |
组织学习 | 6 | | |
全面争创阶段 | 分析评议会 | 6 | | |
党组织创先目标 | 7 | | |
党员争优计划 | 6 | | |
对党忠诚教育活动 | 5 | | |
“三观”主题教育活动 | 5 | | |
立足岗位做奉献实践活动员 | 5 | | |
服务群众促和谐活动 | 5 | | |
亮牌示范促发展活动 | 5 | | |
自选动作情况 | 5 | | |
总 分 | |
档 次 | |
检查组名称: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