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行委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我局制定的《全州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演练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实现本方案中提出的目标和要求。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全州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2012-2015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青卫应急(2012)4号)、《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的通知》(青卫应急(2012)2号)和《全省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2012)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分类培训、注重实效、提高能力的原则,以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快培养出一支作风过硬的卫生应急管理团队、一批业务精湛的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和反应迅速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
二、目标、具体要求和方式
(一)培训、演练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卫生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意识、政策理论和管理水平,提高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能满足我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的卫生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我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2012-2015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要求,2012年10月底以前,州级卫生行政部门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管理及专业人员培训不少于40人;各县(市、行委)卫生行政部门完成县(市、行委)、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培训每县不少于30人,并将社区和村卫生室有关人员培训纳入计划;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卫生应急队伍和应急专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二)具体要求
1、县(市、行委)级和乡镇、社区(村)级卫生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州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县(市、行委)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培训;负责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各县(市、行委)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和村卫生室有关人员的培训。2012年10月底前完成培训和应急演练任务。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卫生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培训、演练计划,在单位内部认真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和专业人员培训演练,2012年10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培训和应急演练任务。
3、大众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专栏、短信、宣传栏等媒体,在全州大力普及卫生应急知识,重点普及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识别、报告、防护、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卫生应急的能力。各级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要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做好学校、社区的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传染病宣传日及5.12防灾减灾日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卫生应急知识的知晓率。
(三)培训演练方式
采取专业培训、健康教育讲座、经验交流,辅以情景模拟、案例分析、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培训演练。做到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现场处置培训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省内交流与外出培训相结合,单项演练与综合演练相结合等多种灵活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从卫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制订本辖区和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培训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全面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和专业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水平。
(二)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将卫生应急培训演练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实行项目管理,要有计划、有步骤、有指导、有监管,并将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确保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
(三)完善评估机制,强化督导检查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卫生应急培训演练考核评估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健全监督、约束和奖励制度,对培训演练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于2012年10底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及时将大练兵活动总结逐级上报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