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
(一)医(护)士
1、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1年以上;
2、初中毕业,并通过乡村医生中专水平测试,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高中毕业,并通过乡村医生中专水平测试,从事本专业4年以上,。
(二)医(护)师
1、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1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
3、中专学历,任医(护)师5年以上;
4、初中毕业,并通过乡村医生中专水平测试,从事卫生专业9年以上;高中毕业,并通过乡村医生中专水平测试,从事卫生专业7年以上,。
(三)主治医(主管护)师
1、本科学历,任医(护)师4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任医(护)师6年以上;
3、中专学历,任医(护)师7年以上;
4、初中毕业,并通过乡村医生中专水平测试,从事卫生专业15年或任医(护)师10年以上;高中毕业,并通过乡村医生中专水平测试,从事卫生专业14年以上或任医(护)师9年以上。
二、提交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或《乡村医生中专水平测试合格证》;
( 三)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和骋任证原件;
(四)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每两年不少于30天);
(五)《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青海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表》2份。
(六)述职报告暨提交一份代表个人业务水平的总结报告;
(七)村委会(牧委会)、群众满意度评价报告;
(八)晋升主治医(主管护)师的述职报告暨一份代表个人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和一份临床工作经验总结。
(九)《青海省乡村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
备注:
此类资格仅适用于村卫生室从事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脱离村卫生室岗位,其获得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无效,亦不得作为申请个体行医的依据。
文件依据:青人专字[2007]403号,西政人字[2007]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