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至24日,省爱卫会组织海南省卫生县城考核验收组,依据《海南省卫生县城标准》,对澄迈县、昌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各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认为,澄迈县、昌江县通过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重点建设了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善。各项技术指标已基本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根据《海南省卫生县城申报考核命名管理办法》规定,为保证工作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对澄迈县、昌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如有意见,请于2012年1月1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海南省爱卫办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海南省爱卫办
邮编:570203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