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村卫生室信息化项目建设暨签订采购合同的通知
海南国家卫生人才网:有关加快推进全省村卫生室信息化项目建设暨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海 南 省卫 生厅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琼卫农卫【2011】50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村卫生室信息化项目建设暨签订采购合同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各市县分公司:根据省卫生厅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11年11月9日签订的《2010中央补助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要求,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必须于2012年12月10日
海 南 省卫 生 厅 | 文件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琼卫农卫【2011】50号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村卫生室信息化项目建设
暨签订采购合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各市县分公司:
根据省卫生厅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11年11月9日签订的《2010中央补助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要求,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必须于2012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省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备供货、安装、线路开通工作,并负责项目售后服务。同时经双方协商,制订了《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市县版)》(以下简称《合同》)范本。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各市县须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后由中国电信各市县分公司将合同原件各一份报省卫生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备案。
二、项目组织实施。各市县卫生局和中国电信各市县分公司应指定一名人员为该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双方沟通与协调。电信公司在项目硬件设备的组织验收、人员培训和村卫生室宽带接入施工时,应提前通知市县卫生局项目负责人,以便卫生局及时协调当地村委会和乡村医生,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各市县卫生局上报的建设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需调整应及时与电信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如有问题或建议,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也可向各自主管部门反馈。
三、硬件设备组织验收。项目采购的电脑及打印机由各市县卫生局负责组织验收及分发,验收的具体方式按市县版《合同》约定执行。硬件设备验收资料各卫生局应妥善保管存档,并将一份报省卫生厅为项目验收之需。
四、村卫生室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各市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安排村卫生室操作人员进行集中现场业务培训。各市县电信公司负责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及培训内容。人员培训结束后各市县电信公司应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报省卫生厅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备案。
五、本项目省级主管部门双方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海口市海府路42号,海南省卫生厅韩艾艾,邮编570203,电话:65388127;
2、海口市滨海大道52号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朱江,邮编570105,电话:68588910。
由于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密切配合实施,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效保障,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附件:《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范本
海南省卫生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
2011年11月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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