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至28日,省爱卫办组织考核组,对海口市、白沙县、乐东县创建海南省卫生城市(县城)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组认为,上述市县通过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加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城区卫生面貌,整体卫生水平达到《海南省卫生城市标准》和《海南省卫生县城标准》要求。
根据《海南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申报及其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为保证工作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对海口市、白沙县、乐东县创建海南省卫生城市和海南省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1周。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1月11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海南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通讯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海南省爱卫办
邮编:570203
海南省爱卫办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