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爱卫〔2013〕18号
各市、县、自治县爱卫会,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3〕12号)精神,并针对我省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现状,为了做好传染源的防控工作,决定开展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意义的认识
人感染禽流感主要是由禽传给人,而有活禽销售的农贸市场是高感染场所。农贸市场关系到千家万户菜篮子的一项民生工程,是一个窗口单位。近年来,我省虽然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活体禽类销售区总体水平距离《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和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多数市场没有实行隔离屠宰,活禽销售区没有设有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污水没有处置和消毒设施等。因此,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此次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为契机,加强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特别是要完善活体禽类销售区的建设,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抓好疫情的源头控制,及时消除隐患,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消费环境。
二、明确重点,掌握标准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是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城区所在地的农贸市场,特别是活体禽类销售区。整治的标准必须依照省商务厅制订的《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和卫生城市标准中对农贸市场的有关要求,做到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实行隔离屠宰;设置独立的抽风系统;有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售卖活体禽类要使用不锈钢笼或镀锌管笼,笼底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活动设施等。具体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三、统筹协调,制订方案
各地爱卫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结合当前开展的卫生创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充分发挥本地商务、工商等部门在市场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在资金上的扶持,制订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2013年4月至6月。
请各地爱卫会于4月20日和7月10日前将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报省爱卫办。省爱卫会将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活体禽类销售区)
2.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活体禽类销售区)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活体禽类销售区)
活体禽类销售区必须用玻璃或砖墙与其他商品区隔离,要设置独立的抽风系统,离熟食区的间隔不少于12米。有条件的市场应单独设区销售。售卖活体禽类要使用不锈钢笼或镀锌管笼,笼底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活动设施,没有实行家禽定点屠宰的市县,其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应设立活体禽类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并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清新。
附件2
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活体禽类销售区)
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抄送:省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
海南省爱卫办2013年4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