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内容
餐饮服务行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进行《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副食商店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
二、 办理时间及地点安排
1、2010年7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进行东村乡辖区从业人员体检及《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地点:东村卫生院。
2、2010年7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进行款庄乡辖区从业人员体检及《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地点:款庄中心卫生院。
3、2010年7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进行赤就乡辖区从业人员体检及《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地点:赤就卫生院。
4、2010年7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进行罗免乡辖区从业人员体检及《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地点:罗免中心卫生院。
5、2010年8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进行散旦乡辖区从业人员体检及《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地点:散旦卫生院。
三、工作注意事项
1、卫生部门负责通知餐饮服务行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进行《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度校验。从业人员体检时需携带其本人5分半身照片1张,用于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
2、工商部门请按照工作安排,通知相应辖区的副食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时需携带其本人5分半身照片1张,用于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
3、原永定镇、大营镇辖区内的副食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请工商部门通知经营户自行到县疾控中心进行体检,不再统一集中办理,从业人员体检时需携带其本人5分半身照片1张,用于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
富民县卫生执法监督局
二O一O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