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丽江市第九届 “红土地之歌”
演讲大赛市卫生系统初赛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丽江市文明办《关于举办丽江市第九届 “红土地之歌” 演讲大赛的通知》(丽宣通〔2013〕8号)精神,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向深入,大力弘扬以“高远、开放、包容的高原情怀和坚定、担当、务实的大山品质”为核心的云南精神,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把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愿望转化为富民强滇的实际行动,促进丽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结合市卫系统工作实际,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市卫生系统“红土地之歌” 演讲大赛初赛,现将《丽江市第九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市卫生系统初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1.丽江市第九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市卫生系统初赛方案
2. 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丽江市文明办关于举办丽江市第九届 “红土地之歌” 演讲大赛的通知
丽江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7日
附件1.
丽江市第九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
市卫生系统初赛方案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丽江市文明办《关于举办丽江市第九届 “红土地之歌” 演讲大赛的通知》(丽宣通〔2013〕8号)精神,结合实际,为确保“红土地之歌” 演讲大赛市卫生系统初赛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市卫生系统参赛选手推荐上报工作,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卫生局局长 杨津林
副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和立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和建军
组 员:市卫生监督局局长 李国祥
市人民医院工会主席 杨文红
市疾控中心主任 杨 焕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曹梅香
市医学会主任 和文军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李润清
市中心血站站长 谭志严
二、参赛对象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人员。
三、参赛时间、地点
时间:6月4日至9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市人民医院
四、演讲内容
大赛主题:弘扬云南精神 奉献富民强滇
紧紧围绕“弘扬云南精神,奉献富民强滇”主题,准确
把握云南精神内涵,结合实际,深入挖掘身边具有时代精神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用演讲的形式,讴歌全市各族人民在“弘扬云南精神,奉献富民强滇”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展现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实现“中国梦”、“云南梦”、“丽江梦”进程中的崭新面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 开拓进取,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富民强滇“云南梦”、美丽和谐“丽江梦”而不懈奋斗。演讲稿须为原创稿。
五、初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初赛规则
1. 演讲内容紧扣“弘扬云南精神,奉献富民强滇”主题,演讲题目自定。
2.参赛选手一律使用普通话进行演讲,演讲顺序抽签决定。
3. 参赛选手着装整洁、端庄,台风正派。
4. 演讲时间限定6-8分钟以内。
5. 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比赛将邀请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二)评分标准
演讲采用10分制评分。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善的
表达形式相统一。评委将综合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层次分明、联系实际、立意深刻、有声语言、态势语言、会场效果、
风度仪表等方面进行打分。
1. 演讲内容(5分):紧扣主题、观点正确、事例真实 (2 分);联系实际、充实生动(2分);立意深刻、富有创意(1分)。
2. 表达形式(4分):普通话流利,发音标准,语调准确,脱稿演讲,表达流畅(2分);感情真挚生动,体态语言使用恰当 (1.5 分);演讲时间把握准确,不少于6分钟, 不超过8分钟( 0. 5 分)。
3. 综合印象(1分):服装得体,自然大方,气质佳( 0. 5 分),观众反映好,会场效果佳( 0. 5 分)。
六、奖项设置
(一)初赛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1.集体奖 :设优秀组织奖2名。优秀组织奖的条件是:认真组织, 精心策划,广泛组织基层开展群众性的演讲活动,通过加强对演讲比赛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形成弘扬、践行云南精神的浓厚氛围;在初赛中遵守纪律,能较好地完成初赛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参赛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取得较好成绩。
2.个人奖:初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初赛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5、6名为三等奖;其他为优秀奖。参加全市复赛的选手由评委在第1-3名中选定。
(二)进入复赛、决赛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七、报名方法
各单位将参加初赛的选手报名表1份(贴好1寸彩照)和演讲稿1 份,于6月3日前报市卫生局办公室(并同时将报名表、演讲稿、照片电子版发到邮箱)。
联系电话: 市卫生局办公室 5458288
邮 箱:wsj31038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