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玉溪市定于2009年4月1日起,开始办理2008年护士执业考试合格人员《护士执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明;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5、办理《护士执业证书》人员范围:在玉溪市从事护理工作、2008年5月和10月参加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护理初级士)合格人员。
(二)需要提交的个人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市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
(三)相关要求
1、填表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以正楷字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照片要求: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小2寸尺寸严格按照:长3.3cm 、高4.8cm,头像占照片2/3。背面写上姓名,装入小药袋,订于材料前面的左上角;
3、体检表必须统一使用云南省医师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试行);
4、材料装订要求:(一)至(七)条材料每人订成1份,必须严格按照提交材料顺序装订;另一份《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照片订成1份。
(四)其他
1、未进行护士证换证人员及2007年护理本科生未注册人员并这次办理,材料提交换证材料。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按申请重新注册办理,需提交上一级教
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特此公告相关人员速到执业地卫生行政部门(护士执业注册单位)申请执业注册,受理截止日期2009年4月27日,过期不再受理。
玉溪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负责中心城区医疗机构相关政策咨询和受理申请。
地址:北苑南路3号
咨询电话:2611252 2036608
玉溪市卫生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