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城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按时上报监督检查结果。我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2012年南宁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请从南宁卫生信息网公告栏下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监督 计划 通知
南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印发
(OA传输)
南卫监督(2012)35号--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2012年南宁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