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桂林市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卫生系统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建设,由市卫生局统一招标选定施工队伍,在我区范围内选定3家有资质的建设单位。
一、招标工程的范围:桂林市(含十二县五城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备及附属土建工程。
二、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3、在广西内有固定办公地点;
三、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
四、投标报名地点: 桂林市卫生局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37589。
五、预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工程业绩报告。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资料一式一份。
2、投标人自备密封袋,报名资料封面写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受托人及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
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并带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备查验”。
4、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齐全且符合要求,有一项或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即视为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
招标单位:桂林市卫生局
联 系 人:张志坚、唐珮人
联系电话:0773-2837589
发布公告日期: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