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12国际护士节”来临之际,我国解放后第一部关于护士和护理工作的法规《护士条例》也将在护士节当天开始实施。由广西卫生厅、广西护理学会主办的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宣传活动今日上午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举行。
据了解,《护士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将成为我国护理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同时也为护理工作者营造了有法可依的从业环境。
《护士条例》的实施就是要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合理配备护士,加强在医疗机构职业护士的管理,促使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对优秀护士实施表彰、奖励措施,激发工作积极性;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学习护理知识,从事护理工作。
与此同时,《护士条例》的实施将营造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进护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