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等四部局《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的通知》(内卫妇字〔2010〕617号)精神,加快我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自治区卫生厅派出暗访调查组于2012年7月24日~31日在全区12个盟市及18个旗(县)的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中蒙医院、综合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共120家进行了暗访,其中:卫生行政单位29家,公共卫生机构28家,医疗机构63家。按照国家新下发的2012年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以下简称《标准》)相关内容,分别对这120家医疗卫生机构的无烟环境设置、无烟环境保持情况、室外吸烟区设置情况、控烟监督员与巡查员工作情况、控烟宣传情况、小卖部售烟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暗访,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暗访结果
1.通过暗访检查发现,乌海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海拉尔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兴安盟盟直医疗单位、扎赉特旗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辽市市级医疗单位、呼和浩特市卫生局、锡林郭勒盟卫生局、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蒙中医院、东胜区医院、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乌兰察布市疾病控制中心、宁城县中心医院,无烟环境布置基本符合要求,无烟环境保持较好;
2.通过暗访检查发现各地区、各单位控烟工作及效果不平衡,总体看盟市级单位好于旗县级单位,医院好于卫生局、监督所、疾控中心等单位。各单位普遍存在控烟监督员、巡查员没有佩戴标识,室外吸烟区设置不合理现象;个别医疗单位的小商店还在出售香烟。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需进一步加强无烟环境布置,丰富控烟宣传材料,加强控烟监督和巡查工作;
3.需要加强控烟工作的单位有:呼市武川县、包头固阳县、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卫生局、疾控中心、赤峰市中医院、鄂伦春旗卫生局、疾控中心。控烟工作要进一步引起重视,需整体加强控烟管理。
二、今后工作要求
国家卫生部控烟督导组已开始对我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暗访,为更好开展控烟工作,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把这项工作纳入对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当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控烟培训,特别是基层的培训工作;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控烟工作,完善禁烟工作制度和考评奖惩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并在定期的例会上通报检查结果,促进工作提升效果;
2.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卫生部下发《标准》的要求,逐条逐项对照,仔细检查每条每项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按照《标准》尽快整改;
3.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能力建设,提高各单位控烟工作人员控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员工吸烟率,提高控烟参与意识,开设戒烟门诊的医院,要加强对就诊患者提供技术咨询和戒烟服务的帮助;
4.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控烟工作的宣传力度,丰富传播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加强控烟内部培训、监督和巡查,做好无烟环境的布置和保持。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