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产品分组及准入价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药采中心在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召开自治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医学、护理学、耗材采购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全封闭式会议,对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产品进行了产品分组、代表品选择和准入价制定工作,并于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对结果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经监管部门再次抽取专家对部分企业申诉核实处理后,并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产品代表品及准入价正式公布。
各企业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平台“耗材采购系统”,通过“结果公示”栏目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