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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有关配送企业报名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7 中国卫生人才网
内蒙古人民卫生网:有关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在线集中采购关于配送企业报名时间的公告:各有关企业:根据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2〕86号)、《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区已于2013年1月完成首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网上集中采购。经研究决定,自治区药采办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方

各有关企业:

根据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2〕86号)、《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区已于2013年1月完成首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网上集中采购。经研究决定,自治区药采办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方式

生产企业为本企业入围产品配送第一责任人,可直接配送或委托有资质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进行配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应提供配送资质、能力证明和拟直接配送区域范围,以及相关承诺等。

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行区域内城乡统一联动配送方式,即配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企业,必须承担该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责任。同一种规格型号的入围产品在一个盟市选择配送企业不得超过5家。

鼓励承担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二、申请配送的企业基本条件

申请配送入围产品的企业必须符合《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具备《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配送企业的责任及义务”及相关规定的能力,具备在网上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销售配送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订单确认、备货、配送,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七)具有及时供货、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要求及程序

申请配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审核表》,并提交附件“相关材料目录”要求提供的纸质材料(有关材料目录、资料递交要求以及相关表格、承诺书等详见附件),电子版可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nmgyxcg。gov。cn)下载。

(一)企业配送需递交的材料

1.封面;

2.配送企业申报资料审核表;

3.报名承诺书;

4.直接配送申请书(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填写);

5.配送承诺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法人或被授权人信息卡;

8.《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企业基本情况表;

11.具备配送车辆或运输设施设备,有符合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专用车辆目录,配送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企业自主产权);

12.配送区域汇总表;

13.提供企业所在地盟(地)市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3年内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

14.密码领取函;

15.承担基本药物配送的资质和相关证明材料;

16.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

2.申报材料应清晰完整;

3.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原件资料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4.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装订成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工作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5.申报材料均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加盖企业其他印鉴一律无效),并在规定时间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6.相关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供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后即由被授权人带回,未能出示原件将不予受理。

如申报材料不完整或未按要求进行装订的不予受理。申报资料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当面递交,递交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被授权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参加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活动的唯一合法责任人,处理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相关事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慎重指定。

(三)材料递交及网上操作用户名、密码领取:

1.材料递交、现场审核及密码领取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4月29日(9:00—12:00,15:00—18:00,节假日不休息)。

2.材料递交及密码领取要求:在递交申报材料时,企业被授权人须携带相关证照原件供现场审核(须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等),审核合格的企业凭审核合格材料及密码领取函领取网上操作的用户名及密码。企业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合格材料将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四)企业网上信息的填报、提交:企业在相关资质材料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网上填报电子文件,具体填报方法和要求见《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操作手册》。

网上信息填报时间:2013年4月25日—4月30日。

附件:企业配送递交材料及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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