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暂行)》
审批要件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5.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要求说明从事工作岗位);
7.拟注册机关指定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提供的6个月内健康检查证明;
8.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2寸彩照1张(同一底版);
9.所在单位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10.外省考生还需提交原考试地发证机关(省厅)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办理程序
注册:
窗口受理→ 窗口审核→ 上报审核→ 窗口出件
审批时限
30 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