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
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暂行)》
审批要件
"1.《护士执业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持有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要求说明从事工作岗位);
5.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检查证明;
6.所在单位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7.继教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前连续两个年度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8.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2寸彩照1张(同一底版)。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办理程序
注册: 窗口受理→ 窗口审核→ 上报审核→ 窗口出件
审批时限
30 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