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暂行)》审批要件 1.《护士变更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办理程序 变更:窗口受理→窗口审核→ 窗口出件 审批 时限 30 日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