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13〕136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
根据《包头市卫生局关于核定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通知》(包卫发[2013]135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现将包头市2013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各旗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并进一步细化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同时核定一体化嘎查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件:包头市2013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核定表
包头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