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06]161号
旗县区卫生局:
为响应国际卫生组织及世界儿童基金会发起的创建爱婴医院活动的倡仪,我市从1994年起先后在各大医院及旗县区医院开展了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到目前已有22所医院成为了全球爱婴医院。为了巩固我市爱婴医院活动成果,扩大爱婴医院的推广范围,普及爱婴知识,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婴儿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结合我市广大农村牧区儿童享受卫生保健服务较少的现实,在旗县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创建“爱婴卫生院”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卫生院产儿科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提高住院分娩率,实现爱婴宗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
通过在乡镇卫生院爱婴活动的开展,普及母乳喂养知识,促进母乳喂养的成功经验,使乡镇卫生院的产儿科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1、推行住院分娩,在本乡镇住院分娩率达80%以上;
2、住院分娩的新生儿母乳喂养率达95%以上,4-6月婴幼儿母乳喂养率达80%以上;
3、实行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建立母婴同室制度。实现“三早”既早开奶、早接触、早吸吮,“三早”率达100%;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
各旗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开展创建爱婴卫生院活动,把创建爱婴卫生院与提高住院分娩、提高产科质量和促进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结合起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各乡镇卫生院均要创建爱婴卫生院,要按照创建“爱婴医院”全球十条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并要成立以乡镇卫生院院长为组长、妇产科、儿科、防保科等参与的创建爱婴卫生院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抓。各负其职,积极主动的做好创建爱婴医院工作。
成立以各旗县医疗、妇幼保健机构为主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卫生院创建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2.制定爱婴卫生院的工作制度。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原则》,各卫生院要制定出有利于贯彻母乳喂养规定的本院的规划及制度。规划应包括创建爱婴卫生院的组织领导、实施方案、培训计划、所采取的措施及达到爱婴医院标准的时间。有关规章制度应包括:住院分娩制度、健康教育宣教制度、母婴同室消毒制度、孕产妇保健管理及接诊、转诊、访视制度,医护人员工作职责等。并且建立促进母乳喂养的支持组织,通过医院的热线电话、母乳喂养咨询门诊,解决在母乳喂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宣传培训工作
宣传培训工作是创建爱婴卫生院的重中之重,为改变农村牧区传统的喂养方式、方法,普及母乳喂养的新观点、新知识。首先要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开展促进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各创建单位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爱婴气氛。在医院母婴所到之处张贴妇幼保健的挂图、海报以及促进母乳喂养的“双十条”规定等。也可利用书、画、板报、标语、展版、录像等多种方式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母婴同室的重要性和按需哺乳以及“三早”的重要意义。
培训方面
制定对各类人员的书面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及教材按卫生部妇幼司编印的《创建爱婴医院18小时课程》和《母乳喂养培训教材》、WHO/UNICEF制定的《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本院母乳喂养规定、促进母乳喂养适宜技术等为教材。
培训时间要求
全员培训时间至少要达到6—8小时,妇产科、儿科人员培训达到18小时,其中包括3小时的临床实习。重点人员(助产士、产儿科护士)可增加授课与临床操作时间,达到每一个医护人员都能宣传母乳喂养知识,指导和实施促进母乳喂养的适宜技术。
培训结果及要求
各创建爱婴卫生院都必须对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母乳喂养知识与技术的培训。对所有接触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医务人员均进行促进母乳喂养适宜技术的重点培训。通过培训、考试使全院职工都掌握了有关爱婴医院的知识,成为爱婴医院的支持者、宣传者、执行者,人人树立爱婴的意识。
4.考核评估方法
参照市卫生局创建《爱婴乡镇卫生院标准》,各申请单位进行自行评估后,由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颁发“爱婴乡镇卫生院”牌匾。
三、实施要求
规范卫生院管理,推行创建爱婴乡镇卫生院活动,以此为载体全面提高卫生院产科服务质量,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母乳喂养率。各申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爱婴卫生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爱婴卫生院的规定。
四、实施时间
自二OO六年七月至二OO七年
附:包头市创建“爱婴乡镇卫生院”标准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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