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07〕167号
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包钢卫生处,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年大庆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字﹝2007﹞328号)要求,包头市卫生局结合包头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市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包头市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包头市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今年是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切实做好我市卫生监督工作,防止大庆期间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六十周年大庆的顺利进行,营造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年大庆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包头市卫生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和谐社会为中心,配合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工作。坚持采取“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特点和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卫生监督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卫生许可和准入管理,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小饭桌、建筑工地、学校食堂、特殊化妆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要做好卫生许可的把关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要求,同时要防止重许可轻管理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大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活动。重点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发放、公共用具的消毒、学校内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的监督。
三是加大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工作的监督力度,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传染病预检分诊、信息报告、及时转诊、病人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各种力量,开展有针对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不断强化依法防治意识。
四是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禁非法执业或超范围执业。
五是加大对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整顿医疗广告市场,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全面落实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机构,无论是私营诊所还是大型医疗机构,要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年初卫生监督工作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继续推进卫生监督管理年确定的十项重点监督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做好以“卫监1号”为开端的各项集中整治行动,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单位,打击违法行为。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60周年大庆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和预案,成立60周年大庆卫生监督保障组织机构,明确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疾控机构的职责,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指导、协调工作。
(三)行政部门在大庆前要组织对辖区内60周年大庆接待单位宾馆酒店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是公共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同时组织对参与大庆保障的卫生监督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监督保障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要检查督促使用二次供水的单位对储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要加强对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对重点接待的宾馆饭店和主要活动场所要提前介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方案》组织监督,对不符合接待要求的餐饮等单位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要落实承办单位、接待单位和卫生监督部门职责,60周年大庆期间要选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驻会全程监督。对其他接待单位和场所进行巡回卫生监督监测。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市工商局和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及工商局和卫生厅联合召开的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在7月至10月期间,联合工商部门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辖区各大饭店、酒店、宾馆以及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车站、旅游景区小餐饮单位进行专项集中检查,为群众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
(五)要争取地方政府投入,补充和更新交通、通信、取证及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快速检测设备、试剂,提高现场监督工作效率和能力,增强快速应急反应能力,并适时开展食品、饮用水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