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办发〔2007〕81号
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关于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于9月28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联 系 人:常凤英 白友荣
联系电话:2529967(传真)
附件:1. 卫生部关于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
工作的通知
2. 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汇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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