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07〕214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
为了积极推进中蒙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加强中蒙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蒙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内卫蒙字〔2007〕68号)和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蒙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包卫发〔2007〕210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包头市中蒙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及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及相关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包头市中蒙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及评估标准从本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2.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蒙医工作制度
3.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蒙药调剂工作制度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2
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蒙医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蒙医药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文明行医。
二、制定中蒙医工作年度计划、人才培养计划、质控标准、检查考核细则,做好中蒙医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及年终总结,认真填报中蒙医工作各种统计报表。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中蒙医药工作例会,研究解决中蒙医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认真执行中蒙医门诊登记、处方及住院病历书写的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评审,以保证医疗文书书写符合要求。
五、根据社区技术特长开设中蒙医专科(病)诊室,请有经验的中蒙医师参加中蒙医会诊工作。
六、运用中蒙医辨证施治理论处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
七、运用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以及蒙医多种疗法等中蒙医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服务。
八、加强中蒙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蒙医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履行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职能。
九、积极参加市中蒙医学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了解掌握学术动态和先进经验,紧密结合临床实践撰写学术论文,做好继教活动登记。
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蒙医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中蒙医药人员培训。
附件3:
包头市社区服务中心(站)中蒙药调剂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德规范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药剂调配质量监控,认真做好每月处方、调配、药品的质量抽查,每日进行处方量及金额的分类统计。
二、药柜整洁、标识统一规范,药品分类存放便于操作,对毒、麻、贵重药品做到“五专”管理。
三、调剂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中蒙药处方调剂规程,在调剂工作中审方、调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四、发放药品时要做到复核双签字。
五、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工作场所严禁吸烟,维护好正常的工作秩序。
六、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
七、下班时要做好本班的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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