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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包头市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7 中国卫生人才网
包头人才网:有关印发包头市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公告:包卫发〔2012〕112号关于印发包头市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 现将《包头市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包头市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牧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探索一条科学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促进全市农村

包卫发〔2012〕112号

关于印发包头市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
现将《包头市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包头市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牧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探索一条科学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促进全市农村牧区居民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农村牧区卫生工作务虚会议的纪要》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体系建设和内涵建设,深化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模式,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农牧民的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一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硬件软件达标、机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效果显著、农牧民满意的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通过创建示范,树立典型,以典型引路,发挥服务示范、管理示范与发展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农村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坚持培育、创建与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引导本地区苏木乡镇卫生院不断加强综合能力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科学、先进、适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示范点,确保活动的先进性与导向性。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创建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创建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活动的有效性。
四、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条件 
(一)按照当地卫生发展规划设置,经市级卫生行政部
门批准设立的苏木乡镇卫生院。
(二)全面开展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落实各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职责、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与管理流程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制度。
(三)苏木乡镇卫生院环境温馨,人事、财务、资产、药品管理有序,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良好,注重文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
(四)一年内未发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违规事件。
五、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标准
(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机构建设科学合理,标识信息明确规范,卫生技术人员配备齐全,财务和资产等管理运行规范有序。注重文化建设,团队凝聚力强。
  (二)服务功能完善高效。能够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运用适宜技术和使用基本药物,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具有改革创新精神。能够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在完善服务功能、维护公益性质等方面有特色作法。
(四)按照《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分数达到85分以上(满分100分)。
  (五)按照《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附件2),考核分数达到85分以上(满分100分)。
六、创建活动安排
(一)总体要求,在固阳县作为卫生部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联系县(全国6个县)的基础上,县卫生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创建为我市农村牧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县, 其他旗区卫生局也应强化工作,力争每个旗区创建一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
(二)筹划准备。各旗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创建计划,认真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推进创建示范工作。各苏木乡镇卫生院认真组织学习,逐条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全面做好准备工作。
(三)自评申报。各苏木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以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符合条件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旗县区卫生局申报。旗县区卫生局按照《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组织评估,两项评估均能达到85分的或经过整改后达到85分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填写《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申报表》(见附件1),旗县区卫生局审核后,于5月底前,上报市卫生局农卫科。同时各旗县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要主动为苏木乡镇卫生院当好参谋,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并与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为创建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创造有力的政策环境,为市里复核评估做好准备。
(四)复核评估。市卫生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各旗县区推荐的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复核。
(五)公示表彰。对复核拟认定的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我局将进行公示。并对最终认定的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进行表彰,其卫生院院长优先评为“全市优秀苏木乡镇卫生院院长”,所辖村卫生室优先评为“全市优秀乡村医生”。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工作,积极组织,以这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到有实施计划,有专人负责,有主要领导督导和检查。 
(二)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各旗县区要根据方案的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稳妥地抓好落实,确保示范点的房屋、设备等硬件设施能够及时到位,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要坚持宁缺毋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做到“达标一个,评估一个”。
(三)加强宣传,充分动员。各旗县区要加强宣传,鼓励苏木乡镇卫生院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形成争创示范的竞争氛围。
(四)强化检查,加强督导。各旗县区在此次创建工作中,要认真对示范点的建设及时进行检查和督导。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善配套政策,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建成的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起到典型效应和样板示范作用。
 

附件:1.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申报表
2.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苏木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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