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 > 包头 > 正文:包头人才卫生网: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全面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2009.10.21)
    

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全面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2009.10.21)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7 中国卫生人才网
包头人才卫生网: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有关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全面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公告(2009.10.21):包社管发[2009]9号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全面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卫生局,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力度,继续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包头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区卫生工作现状,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包社管发[2009]9号


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继续全面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卫生局,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力度,继续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包头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区卫生工作现状,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社区联防联控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目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式的严峻性,克服麻癖和松懈思想,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分级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统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明确职能分工,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应急预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全面开展防控工作,积极协调街道和居委会,做好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各项措施,有效遏制今冬明春疫情在社区的发生和蔓延。
二、加强培训,提高防控业务水平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市卫生局印发的《包头市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卫发[2009]312号)、《包头市社区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的通知》(包卫发[2009]320号)和《包头市社区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方案的通知》(包卫发[2009]321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社区医务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病例报告流程、现场消毒、病例管理规范、转诊制度和个人防护指南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对甲型H1N1流感的识别能力和防护意识。
三、加强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利用基层网底优势,发挥健康宣教职能,重新修订年度健康教育计划。深入社区、居委会、企业、工厂、学校、托幼园所、养老院等场所,采取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墙报等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重点宣传个人防护知识和预防措施,指导居民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和正确的防护方法(如正确洗手、佩戴口罩等),并及时解疑释惑,让居民了解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恐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门诊大厅要摆放一些甲型H1N1流感防治宣传单,便于取阅,提高居民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管理,做好机构内部感染控制工作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机构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包头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包卫发[2009]319号)要求,强化门诊管理,及时疏导患者,避免人群聚集,保证空气流通。定期对室内空气、地面、墙壁、床单、诊疗用品、运输工具、垃圾等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同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尽可能杜绝医务人员内部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事件。
五、加强监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包卫发[2009]319号文件要求,加强就诊病人的预检工作,重点加强对流感样病例的监测,详细询问病史,建立专簿登记,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上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六、加强配合,做好对居家隔离病人的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包头市卫生局下发的《包头市社区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的通知》(包卫发[2009]320号)、《包头市社区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方案的通知》(包卫发[2009]321号)的具体要求,协助当地卫生局或医疗机构做好居家隔离病人的管理、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
  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列为2009年度社区公共卫生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对于未开展工作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机构进行降低考核分值处理。各旗县区卫生局根据疫情发展的形式,本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坚持“严防社区传播,加强监测,应对疫情变化”防控策略,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了解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社区发生、蔓延。

附:《包头市社区预防甲型H1N1流感指引》

二○○九年十月十八日


附:
各旗县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贯彻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中,参照包头市社区预防甲型H1N1流感指引。
包头市社区预防甲型H1N1流感指引
居民预防甲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