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便函〔2010〕85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普查工作的通知》(内卫便函[201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6月28日前将本地区各二级以上单位报表打包电子版发至邮箱:btwsjgck@163。com。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普查工作联系人回执、内蒙古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普查填报表请到市卫生局门户网站下载。对延迟不报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刘嘉琪 联系电话/传真:2529976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内蒙古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信.doc
内蒙古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信2.doc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普查工作联系人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