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11〕164号
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第一、第二附属医院,解放军二九一医院,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科教兴医战略, 2011年将进一步加强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为此,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适宜卫生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经专家评定后在全市进行推广,同时遴选出好的项目将推荐为自治区推广项目。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卫生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主要面向基层、面向城市社区和农村牧区医疗卫生单位,目标是提高城市和农村牧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服务水平。为此,申报项目应是适合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广的、最近三年间(2008年1月1日后)通过科技部门鉴定并已登记的先进、成熟、适宜且未推广过的卫生科技成果,或确有推广价值并尚未在我市广泛应用的适宜技术。
二、项目推广至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旗县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农村牧区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推广,办班或会议时,相关专业学员不得低于30人。
三、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认真遴选,原则上各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三甲医院不超过6项,所申报项目要认真填写《包头市医疗卫生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下载处:kjkggyx2010@163。com ,密码123456)一式三份,同时附带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登记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配套产品生产及市场准入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科教科。
四、市卫生局将对按要求完成推广任务的单位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联 系 人:曹宇环 龚永红
联系电话:2529972 2529971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